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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重塑营商环境立法又立规

来源:人民网发布时间:2019-02-15

211,《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发布。《意见》共分7部分50条,在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诚信守约的人文环境、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营商新环境保障体系、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主要在7个方面作出了创新:一是为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建立办照即营业制度。二是为切实压缩获得施工许可时间,推行承诺即开工改革。三是为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建立下限收取税费制度。四是为努力做到“办事不求人”,提出加强营商文化建设。五是为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六是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建立监督保障机制。七是重点打造哈尔滨新区营商新高地,发挥对全省的引领示范作用。

更加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问题制定措施。更加注重目标导向。对标对表世界银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以及先进省(市)经验做法,提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目标。更加强调责任落实。主要是解决“谁来干”的问题,确定了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