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
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全文详见:http://coi.mofcom.gov.cn/article/ckts/ckzcfg/201908/20190802894124.shtml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