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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四举措确保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重点处发布时间:2018-12-25

为准确掌握我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情况,配合做好省、市有关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实施落实,通过四举措确保电商振兴乡村提升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着力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本次绩效自评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18381号)、《关于开展2018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合民生办〔201814号)要求,制定《合肥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评价指标》,通过设定科学客观的绩效指标可全面反映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各项效益,考评我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实施完成情况。 

  二是提高认识,全面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依据指标评价体系对各评价指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自评。具体情况如下:合肥市所实施的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管理规范,资金落实、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各项指标均达标,全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总体完成情况较为良好。截至目前,四县一市均已完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和巩固提升工作,四县一市共建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1102个,覆盖1102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覆盖率100%,全市112个贫困村均已建成电商服务网点,占全市贫困村总数的100%合肥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项目应到位资金1162.8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162.88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162.8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三是积极准备,及时落实绩效评价迎检工作。一是积极响应市民生办对于开展2018年度民生工程综合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做好各项考核资料的提前准备工作;二是市商务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对照项目绩效评价办法逐条对照查看,补缺补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注重对典型经验的宣传三是及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对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整改,确保不出任何差错,做好绩效评价迎检工作,动员群众自觉配合、参与绩效考评工作,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四是着手谋划,合理布局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强网点排查力度。督促要求相关县市加强摸底排查,全面梳理各个网点的运营情况,及时修理完善硬件设施,保障服务网点运营,正常开展便民业务。二是提升电商网点民生服务能力。指导各县市优化电商服务网点布局、提升服务绩效,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宣传。支持电商服务网点与就业扶贫驿站、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等共建共享,丰富便民服务功能,拓展农产品上行服务,积极创建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三是推动电商示范镇、村等创建工作。根据《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建设等工作的通知》(皖电商办〔20187号)要求,指导、督促各县(市)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摸排,鼓励创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服务支撑完备、基础设施健全的省级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及电商服务示范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