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外汇局等部门对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申请城市开展了综合评价。现将《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15年12月22日-26日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