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8〕91号)及本市《2018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商务委完成了2018年度本市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申报和审核工作,拟对331家企业(单位)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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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629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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