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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元旦”期间业务办理安排的通知

来源:天津商务网发布时间:2018-12-27

根据天津市政府关于“元旦”放假通知精神,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航运服务中心”)于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周日至周二)放假3天。为方便广大企业在此期间来航运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经与驻中心有关单位沟通协商,现将“元旦”期间业务办理安排通知如下:
  一、12月30日(周日)一楼海关(国航办)加班办理货物进出口通关业务,其他时间实行业务预约办理。
  二、1月1日(周二)二楼海关加班办理货物进出口通关业务,其他时间实行业务预约办理。
  三、12月30日至1月1日(周日至周二)海事局正常办理业务。
  四、12月30日至1月1日(周日至周二)港口集团正常办理业务。
  请广大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此安排来我中心办理相关业务。请中心各部门按通知安排,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航运服务中心业务部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