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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届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通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19-01-04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提升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先进管理方法,全省质量工作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示范引领,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省政府决定授予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等4家组织和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彭寿第四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授予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太平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组织和安徽淮北煤电技师学院杨杰、安徽叉车集团有限公司张德进第四届 “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获奖组织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单位、各企业和广大质量工作者要以获奖组织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模式和方法,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推动“安徽制造”向“安徽创造”转变、“安徽品牌”向“中国品牌”“世界品牌”升级,共同推进质量强省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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