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017年肥东县服务外包政策已纳入肥东县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中,以下仅为节选。
2017年肥东县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
为促进我县服务业发展,根据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政策。
一、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
1.资金安排:设立“服务业专项资金”,下设“商贸流通业、金融业、循环经济”三个子项目,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2.扶持范围:在本县区域内注册、纳税的服务业及外经贸企业、组织和个人,以及在县区域范围内注册、纳税的上市(挂牌)、拟上市(挂牌)企业,均属于本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商贸流通业扶持政策
……
(二)加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8.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对在我县新成立或新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服务外包业务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9.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壮大。对当年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超2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且增幅超过20%的企业,按执行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对首次被商务部评定为年度“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被商务部评定为年度“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国际认证。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0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0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等相关认证的企业,按照实际认证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12.对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支持,单个企业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