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实施意见
湘政发〔2015〕2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改革创新、扩大规模、优化结构、集聚发展的原则,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竞争新优势,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将服务外包产业打造成为湖南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的重要亮点。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服务外包业务额实现翻番,年均增长15%以上,规模达到260亿元,进入全国前列。产业转型升级明显推进,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占比持续提升。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初步形成主体突出、各具特色、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集聚示范效应明显显现,建设好20个左右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企业竞争力和专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外包业务额超过亿元的企业达到20家。人才队伍规模和素质明显提高,全省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到30万人,其中大学毕业生20万人。
二、重点任务
(三)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贯彻落实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区域联动,打造“示范带动、一极突破、多点支撑”的战略布局。充分发挥长沙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以长株潭城市群为龙头,带动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协调发展。以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为主体,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积极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发达省市的服务外包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申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立足现有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做好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加强教育培训、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及新技术应用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发展软件开发、动漫制作、呼叫中心、数据处理、工程设计、工业设计、物流外包等优势领域的服务外包,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医疗、研发、金融等领域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做好服务外包产业及配套设施布局的城市规划。
(五)协调发展离岸、在岸业务。鼓励和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出国参会参展、参与国际项目招投标等市场拓展活动,支持有实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到美、欧、日、香港等国际发包量大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内置服务业务,将软件开发、产品研发、系统运营和部分流程性业务等外包给专业服务企业。鼓励政府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断拓宽服务购买领域,将政务信息化建设、系统开发和运营维护等不涉密的可外包业务发包给专业服务企业。鼓励在湘金融机构将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专业服务企业。
(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积极鼓励知名服务外包企业来湘投资,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配套企业,对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在湘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交付中心等分支机构给予支持,提高我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层次、规模和能力。创新服务外包企业孵化模式,支持各类企业从事服务外包业务。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各类国际资质认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联营、境内外上市,重点扶持已形成规模、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
(七)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建设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技术,拓展跨界融合和跨界服务,实现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湖南人力资源优势,加强中高端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湖南特色的多渠道、多形式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和引进机制。鼓励在湘高等院校加强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建设,进行服务外包课程体系设置改革试点,创新与服务外包企业的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扩大人才培养规模。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企业加强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定制培训,增强人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吸引具有从业经验和熟悉市场的服务外包专业人才来湘发展,重点支持熟悉离岸外包业务流程管理、能与国内外客户进行直接业务沟通、能直接取得境内外客户订单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来湘创业。
三、保障措施
(九)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现有财政资金支持政策,优化资金安排和使用方向,改进支持方式,加大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人才培训、资质认证、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市场拓展、行业促进等方面的支持。积极探讨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市场化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投入。支持我省服务外包企业争取国家外经贸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科技计划、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和基金,加大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和基金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和项目发展的力度。
(十)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好国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全面落实好国家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税前扣除政策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一)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鼓励省内金融机构针对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稳步有序地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许可专利及版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订单贷款等金融服务创新。推动省内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创新产品,扩大规模和覆盖面,积极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融资担保和保险服务。多渠道拓展直接融资,支持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鼓励风险资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十二)优化发展环境。加大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对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服务外包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鼓励服务外包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发挥其在市场环境培育、行业规范制定、国内外市场拓展、人力资源提供等方面的作用。
(十三)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国家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完善离岸服务外包收汇管理,推进服务外包境外投资便利化,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建立和完善与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相适应的检验检疫和通关监管模式。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和国际线路租赁等提供便利,做好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国际专用通道的调配和相关通信服务工作。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等信息服务。
(十四)加强统计分析体系建设。以国家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逐步完善和建立反映全省产业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加强全省服务外包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统计监测功能,建立健全有关部门服务外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服务外包发展的趋势分析,动态掌握产业发展基本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湖南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协调解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把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作为鼓励创新创业、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将本实施意见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5日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时间进度 |
1 | 鼓励在湘金融机构将非核心业务外包给本地专业服务企业 |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省商务厅、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参加 | 持续实施 |
2 | 鼓励行政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将一般性业务发包给本地专业服务企业 | 省财政厅 | 持续实施 |
3 | 鼓励在湘高等院校加强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建设 | 省教育厅牵头,省商务厅参加 | 持续实施 |
4 |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 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参加 | 持续实施 |
5 | 完善现有财政资金支持政策,优化资金安排和使用方向,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投入 | 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参加 | 持续实施 |
6 | 建设好20个左右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 | 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参加 | 2015年6月启动 |
7 | 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扩大支持服务外包产业投融资的规模和覆盖面 |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省商务厅、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参加 | 持续实施 |
8 | 落实服务外包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 持续实施 |
9 | 加强服务外包统计分析建设 | 省商务厅牵头,省统计局参加 | 持续实施 |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