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2018年扶持产业发展“2+2”政策体系的通知》(合高管〔2018〕130号),现组织园区企业、单位申报《2018年合肥高新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内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且符合《2018年合肥高新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
http://60.173.247.16:8088/hfgxcyfc/public/cyfcw/login(高新区涉企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经贸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 即可申报项目。
网络填报技术支持:4006655990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至8月22日,8月22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于8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报送合肥高新区经贸局1327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款
(一)政策第12条: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
申报条件及政策:在高新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高新区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产品,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发电量0.1元/度的补贴,补贴年限5年;对提供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2万元/MW的一次性奖励(在自有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不享受屋顶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光伏项目验收报告、供电公司出具的实际发电量证明、组件、逆变器税务发票。
受理部门:经贸局
联系人:卢晨晨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二)政策第13条: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
1、研发费用补贴
申报条件及政策:
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加大投入,对规模以上生物医药企业,当年自主研发费用达1000万元/年以上,且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纳税同比增长,给予企业研发费用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研发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等。
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企业实际发生额为准。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2-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税务部门出具的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加计扣除明细表;
研发费用科目明细账及相应发票复印件。
2、认证批件补贴
申报条件及政策:
对当年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临床批件、药品注册批件的医药生产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批件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制造企业,给予每个注册证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2-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一致性评价补贴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物医药生产企业,给予其获得省级补助资金50%的配套补助。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2-3);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获批文件、省级资金拨付文件及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受理部门:经贸局
联系人:卢晨晨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三)政策第15条:支持高端装备产业的发展和应用政策
1、首台(套)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售出首台(套)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的技术装备企业,给予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售价2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3-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提供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的相关文件、首台套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
2、机器换人配套补贴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度获得合肥市《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中整车间、整工厂智能化技改补贴的企业,在享受市级奖补资金的同时,高新区再分别给予所获奖补资金10%、20%的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3-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市级资金认定文件、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凭证。
受理部门:经贸局
联系人:张扬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四)政策第18条:支持商贸产业发展
1、支持存量企业发展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年零售额增长超过20%的存量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且销售(营业)额突破5000万元、1亿元、4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4-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平台奖补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对于高新区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化公共支撑平台,当年交易额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平台建设主体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4-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平台获批文件,纳税申报表、销售科目明细账及票据;
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与区内企业服务协议、委托合同、转账凭证及发票。
3、鼓励企业开展网络销售业务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区内生产型企业委托第三方或自建团队运营网店或网络旗舰店,且线上年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网络促销费用、软件服务费用、服务器托管费用2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其网销零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1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4-3);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网销分类明细账、电商网络服务费用明细账、合同、发票。
受理部门:经贸局
联系人:谭卓阳 65869522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五)政策第20条: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
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争先创优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首次被商务部评定为年度“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被商务部评定为年度“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5);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商务部服务外包系统2018年系统数据截图;商务部颁发的有关证书或文件。
2、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
申报条件及政策:在高新区新成立或新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达到500万美元、3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存量企业当年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超过500万美元,且增幅超过20%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5);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商务部服务外包系统2017及2018年系统数据截图。
3、服务外包认证补助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认证。对当年通过及复评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5);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商务部服务外包系统2018年系统数据截图;认证证书。
受理部门:经贸局
联系人:谭卓阳 65869522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六)政策第22条:鼓励企业创优达标品牌升级
申报条件及政策:
1、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国际和国家级年度设计金奖的工业企业,以及获奖产品已在本区形成一定销售规模的区内专业工业设计公司,给予其市级奖励资金50%的配套;对新引进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总部,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6);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
受理部门:经贸局
联系人:张扬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七)政策第23条:鼓励企业节能减排与质量提升
申报条件及政策:
1、对当年新认定为 “国际QC小组”、“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市级质量管理小组一等奖、“合肥市五星级现场管理”称号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质量管理团队20万元、10万元、3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安徽省质量奖的企业,别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7);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
受理部门:经贸局
联系人:张扬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八)政策第24条:鼓励标准化体系建设
申报条件及政策:按照《合肥高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以奖代补实施细则》(合高管〔2012〕182号)的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申报材料:
(1)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奖代补资金书面申请并填写高新区安全标准化创建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3)在高新区范围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国税、地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登记并申报纳税。(请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
(4)考评验收阶段专家意见整改书面回复。
受理部门:安监局
联系人:李延照 65869515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2办公室
(九)政策第27条:鼓励企业参加展会
申报条件及政策:对企业参加市政府主办、承办,经高新区推荐的工业类制造产品展览会,给予参展的特装企业经费补贴。特装展台规模达50m2、达100m2、达150m2(含)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10万、15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与市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省、市展会的通知、高新区相关部门推荐认定证明、展会费用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受理部门:经贸局
联系人:王金山 65321021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9办公室
(十)政策第28条: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
1、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区内当年首次实现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进出口额超6500万美元、超1亿美元,且保持正增长的企业,给予5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8),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财务报表、统计报表、2017年和2018年海关进出口数据统计证明(首次进出口企业,请在2018年海关进出口统计证明上自行标注“首次进出口”)。
2、申报条件及政策:鼓励企业新建、使用公用型保税仓。对当年区内通过海关验收,新设的公用型海关出口监管仓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区内企业使用公用型保税仓当年累计货值超100万美元、200万元美元的,分别给予2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8),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海关批准同意设立出口监管仓文件。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8),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保税进口报关单、区属保税仓使用证明材料、货物图片。
3、申报条件及政策:支持进口商品直销平台建设,对当年新建、通过认定并实现自营进口100万美元的省级自营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给予省级补贴的60%配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8),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财务报表、统计报表、2018年获批省级自营进口商品直销中心证明文件、海关进出口数据统计证明、获得省级相关补贴文件。
4、申报条件及政策:对当年获得海关认证标准的企业,一般认证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高级认证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8),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财务报表、统计报表、2018年企业被认定为一般认证企业、高级认证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
5、申报条件及政策:支持出口企业防范收汇风险。对当年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上区属进出口企业,对其当年发生的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应缴保费的2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8),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财务报表、统计报表、2018年海关进出口数据统计证明,2018年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应缴保费发票、支付凭证。
(十一)《2018年合肥高新区鼓励自主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若干政策措施》15.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围绕“创造、管理、运用、保护、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
申报条件及政策:(5)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对当年发生的产品国际认证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费用累计在10万元-200万元之间的企业,给予认证、注册申报核准等费用10%的补贴。
申报材料: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申报表9),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产品国际认证证书、商标国际注册证书、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要有签订时间及收费标准),认证或注册机构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2018年发生的费用发票和支付凭证。
受理部门:经贸局
联系人:王懋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