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一、目的和意义
为大力打造省级服务外包发展平台,吸引更多更好的服务外包企业落户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促进省级示范园区服务外包业务快速发展,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全面发展。特制定《江西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经认定的江西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考核工作,当年认定的园区不列入当年的考核范围。
三、考核等级
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等级。
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60-8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组织机构
由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技厅有关处室人员组成考核组,于每年1-2月份开展考核工作。
五、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政策措施(35分)
1、本地政府将服务外包产业作为本地区对外开放和科学发展的核心内容加以推进和制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情况。(包含产业定位、产业布局、产业特色等主要内容)(10分)
2、本地政府出台地方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或有关条款情况。(10分)
3、本地政府采取的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具体措施情况,包括园区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情况。(10分)
4、参与商务厅组织的服务外包经贸活动情况。(5分)
(二)产业发展情况(35分)
1、园区内服务外包企业数及增幅情况。(5分)
2、园区内开展离岸外包业务企业及增幅情况。(5分)
3、园区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及增幅情况(5分)
4、园区内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及增幅情况。(5分)
5、园区内获得国际资质认定的企业数及增幅情况。(5分)
6、园区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情况。(10分)
(三)人才培养(15分)
1、园区内服务外包就业人数及增幅情况。(10分)
2、园区内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培训情况。(5分)
(四)基础设施(15分)
1、园区整体性及布局合理性。(5分)
2、园区的交通、电力供应,通信网络、双回路供电等配套建设情况。(5分)
3、园区的生活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5分)
六、考核程序
第一阶段:提交材料
由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由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形成初审意见,于每年1月底将初审意见、自查报告及有关材料报省商务厅。
第二阶段:书面审核
由省商务厅组织考核组成员对各园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并调取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统计数据综合审核。
第三阶段:实地考察
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考核组赴各园区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核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第四阶段:公布结果
考核组根据书面情况及实地考察结果,对各园区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公布考核结果。
七、奖惩措施
1、对于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园区,颁发荣誉奖牌,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对于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园区,将予以警告,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将撤销其“江西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称号。
八、附则
1、本办法由江西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